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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护服燃烧试验仪使用注意事项

更新时间:2021-07-12点击次数:597

防护服燃烧试验仪适用于有阻燃要求的服装织物、装饰织物、帐篷织物等纺织品续燃、阻燃及炭化倾向的阻燃性能测定。

仪器特征:

1、点火方式:电子点火机构;

3、燃烧位置和时间自动调节;

4、点火时间:0~99.99秒,在试验过程中,续燃时间、阴燃时间均自动记录,数码显示;

5、火焰高度:使用火焰高度测量装置手动调节;

6、试样夹:"推拉式"试样架固定装置;

7、报警装置:配有可燃气体泄露报警装置。

技术指标:

1、试样尺寸:纺织品:80mm×300mm;

2、点火方式:自动;

3、点火时间:12秒;

4、点火器口径:Φ11mm;

5、续燃时间及阴燃时间:0~999.9秒;

6、火焰高度:高40mm;

7、使用气体:丙烷或丁烷或石油液化气;

8、工作电源:AC220V,50Hz。

注意事项:

1、试验一定要在通风橱中进行。

2、仪器及燃气瓶存放处要严禁烟火,杜绝火种,及时熄灭试验后仍在阴燃的试样。应设置二氧化碳等灭火器材。

3、在开机前需认真检查燃气管路,严禁燃气泄漏。

4、操作人员应具备防护服、防护手套,以免手被刺伤或烫伤。

5、工作间应装有排气风扇,以备试验后立即排除有害气体,更换新鲜空气。

6、试验结束,一定要先关闭燃气源,按住“点火”按钮,点着点火器,待管内燃气燃尽后,再关闭电源。

7、燃烧器在“始动”后,因故障停机,请按下“返回”键,待燃烧器返回点火位后,再按下“清零”按钮,在工作状态复位后,重新操作。

8、若气源已接通,按住“点火”按钮不动,若点火器点不着火,请检查燃烧器是否堵塞,并清除附着物仪器务必具有良好接地线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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